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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农村资产 激发富民活力 ——江阴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 2025年01月22日 中国信息报

  2020-2024年前三季度江阴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及增速

  ■ 张静娴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为全面了解江苏省江阴市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情况,国家统计局江阴调查队近期开展快速调查,走访农业农村局了解当前政策实施情况,对4个调查村及40户农村居民开展座谈及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江阴农村集体经济成效显著,居民土地流转效益较好,有力促进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居民期待进一步深化资产改革,继续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近年来,江阴成立全国县域首个“乡村振兴·共富基金”、出台《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实施“一村一策”,通过挖潜资源、融合发展、资金扶持等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23年江阴村级总收入28.7亿元,村民福利支出6.2亿元,分红支出3.9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江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6459元,同比增长3.7%。

  各镇村积极依托政策支撑,创新探索多样化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加村级收入。如璜土镇统筹全镇资源建成“村村富”优质中小企业孵化园区,招引优质企业,项目达产后将为全镇村集体收入增加1000万元以上。长泾镇泾东村拆除闲置厂房,建成人才公寓楼,通过产权交易平台竞价出租,年村级收入增加200万元左右。

  土地流转促进发展

  农村土地经营权通过流转,有效解决了农业种植结构散乱、农业产业布局不合理的现状,提升了粮食种植的适度规模经营,也为村民增加了租金收入。调查显示,77.5%的受访者家里拥有土地,土地拥有户中77.4%土地有流转,年租金从600元至1200元每亩不等,流转期限最短的是1年,最长的是15年。87.5%的土地拥有户表示最近两年的土地流转价格基本持平。

  从全市的土地流转途径来看,58.3%的受访者通过大户主动上门求租,33.3%的受访者由村委会组织引导,仅有8.4%的受访者是自主寻找流转对象,但无论哪种途径,均100%签订书面合同,流转管理规范度高。从土地流转后的用途看,九成以上(91.7%)仍然是种植为主。

  房屋出租增加收益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但是在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农村人口不断转移、外迁,农村宅基地闲置现象普遍,“空心化”问题日益显著。积极有效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工作,不仅能够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还能够有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调查了解到,长泾镇南国村的村民闲置房屋,主要是由农户自行出租,全村农户房屋出租比例达45%-50%,租金标准为一个房间每月350-500元不等。以此测算,一栋农村宅基地楼房全年租金在1.5万元左右。40名受访者中,家中有房屋出租的占12.5%,等待拆迁改造的占7.5%,房屋闲置的占2.5%,出租房屋平均年租金收入为12580元。

  居民期待深化资产改革

  调查同时显示,居民期待深化资产改革,更加规范土地流转,进一步盘活闲置宅基地,不断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一方面是深化“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盘活闲置资源,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宅基地盘活工作,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激发农民参与闲置房屋集体经营的积极性,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另一方面是规范土地流转,助力乡村振兴。将土地流转标准化,确保农民在流转过程中获得合理经济补偿。禁止耕地“非农化”,进一步完善江阴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加强土地流转后的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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