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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统开新局 奋发有为正当时 2024年11月14日 中国信息报

  ■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党组书记、总队长 卢山

  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改统计法。这是中国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里程碑和新起点,必将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工作,激励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调查工作者矢志奋进抓落实、促改革、开新局。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擦亮“国家队”金字招牌,为民调查、崇法唯实,为推动山东国家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抓铁有痕、聚沙成塔,统计调查改革创新循法而行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山东国家调查队系统始终坚持“破”与“立”、“变”与“定”的辩证统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坚决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今年以来,积极发挥法治对革新统计调查工作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创新发展共识更加统一,依法统计成效更加巩固,多项改革创新举措稳步推进。

  扎实推进产粮大县精细化遥感测量工作,实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手机采集数据试点,建立市级调查失业率统计制度,组织开展房价中位数测算和二手住宅区域划分颗粒度研究,开展消费价格调查业务人员“现场直采”,优化采购经理调查样本结构,持续完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全面从严治党民意调查等重大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工作。

  依法依规进一步建立完善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畜牧业统计调查、住户调查、分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审核评估办法,深入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与政治巡察、执法检查等联动推进问题发现和整改,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日臻完善。

  制定统计调查服务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信息报送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实施方案等,为培养和储备统计调查人才、提升服务能力筑牢制度根基。围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提高选题“精度”,高质量完成有关约稿和自主调研,信息采用量居省直部门前列、中央驻鲁单位第1位,统计调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更加巩固。

  壹引其纲、以制为规,统计调查管理治理依法而治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山东总队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统计调查管理和治理各环节,抓机关、带系统,协力推进依法治统打开新局面。增强一盘棋思想,总结系统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经验,提出4方面15项工作措施并深入实施,持续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上下一体、常态长效推进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全面梳理各专业数据生产流程主要违法风险点,进一步明确各专业执法监督重点,创新开展督导式统计执法检查,对基层队统计法治基层基础工作情况、统计执法工作规范性情况等开展深入检查,全程督导市县队现场执法各环节工作,从增强发现统计违法问题能力、改进优化执法检查流程、提高执法检查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有力探索,有效推动省市县三级执法检查工作同频共振、规范统一。

  打通末梢微循环,进一步加强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市、区)国家调查工作,推动市队制定县级统计局业务工作标准化评价办法,组织开展“我为辅助调查员办实事”活动,加强辅调员动态管理和宣传推广,统计调查基层基础更加夯实,管理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笃信笃行新修改统计法

  重任在肩当笃行,信心在身唯倾力。山东国家调查队系统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建设,确保统计调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深学细悟、入脑入心,推进学法懂法。坚持总队党组“示范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推动市县队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学”,跟进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召开法治工作会议“集中学”,举办执法监督培训班组织执法骨干“重点学”,通过业务会和培训班等组织全体统计干部“自觉学”,在全系统迅速掀起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以总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的25项工作措施为抓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撰写征文与情景演出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持续推动统计干部、基层统计工作者全面系统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学习宣传生动局面。

  广泛宣传、务求实效,推进普法尊法。强化新修改统计法的“引领力”,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求,强化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系,通过业务调研、座谈交流、赠阅统计法单行本等多种形式,推动新修改统计法学习教育。强化新修改统计法的“影响力”,推进“嵌入式”普法,积极推动将统计法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强化新修改统计法的“传播力”,将新修改统计法作为统计开放日、“12·4”、“12·8”等重要节点的核心宣传内容,寓普法于统计调查、执法监督过程中,切实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程度,营造全社会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风尚。

  严格执行、丰富实践,推进知法用法。牢牢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大决策部署,将新修改统计法学习贯彻情况作为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重要内容并纳入总队党组政治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切实拧紧防治统计造假责任链条。切实用好统计执法这把“监督利剑”,在“双随机”抽查和督导式执法检查中深入践行新修改统计法,不断提高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准确把握调查队系统数据生产特点,精准分析、稳慎处置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坚决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充分发挥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惩治的震慑作用,以真实准确“国之大数”服务“国之大者”,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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