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对忻州、晋中、晋城3个市级调查队及其所辖的6个县级调查队、6个承担国家调查任务的县级统计局以及部分样本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在检查工作正式启动之前,山西总队执法监督处印发《关于依法配合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提前3天通知被检查单位,明确告知了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举报信箱的设置以及联络人的指定等事宜,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为了提高检查组成员的专业能力,山西总队执法监督处还编制了《山西调查总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手册》,并组织了总队的业务骨干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业务的专题培训,以确保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在现场检查阶段,各检查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秉持实事求是、统一规范、文明执法的原则,确保执法检查的高效和高质量完成。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实行亮证执法,同时开启执法记录仪,规范制作法律文书,合理运用各项检查措施,保障了检查程序的合法性、事实的明确性和证据的充分性。检查组还通过听取汇报、审查资料、账机对比等多种手段,全面深入地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问题的准确发现和有效解决。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各检查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的梳理和汇总,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及时反馈至被检查单位。检查组将督促被检查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确保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整改到位,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通过这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山西总队不仅提高了统计执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也为进一步优化统计工作环境,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提供了有力支持。这次检查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山西统计调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赵曜民 田文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