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党组书记、总队长 安平年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统计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统计法的颁布标志着统计工作步入法治轨道。而今,统计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统计法治工作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加有效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为统计现代化事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突出政治统领,坚决扛起依法治统政治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为统计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深刻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治统计造假、提高数据真实性、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必然要求,通过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不断深化全系统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并转化为行动化、具体化、实践化举措。2023年10月中旬,天津总队专门向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辐宽专题汇报统计监督工作,就开展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2023年全年多次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面向全系统召开法治工作会议,研究法治工作新情况、解决法治工作新问题,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着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环境。
紧盯主责主业,依法履行统计职能。统计法赋予政府统计部门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三大职能,充分履行职能是对统计部门的必然要求。天津总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要求,切实发挥好统计服务职能。今年,以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契机,聚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天津市“十项行动”以及社会经济民生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向国家统计局和天津市委市政府报送了一大批接地气、高质量、有价值的报告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在继续派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的同时,首次派员参加天津市地方统计督察。大力推动各区政府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天津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强化基层基础、加强财政保障和充实人员力量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为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推动天津调查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强化执法监督,筑牢统计数据质量安全防线。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天津国家调查队系统深入贯彻中央一系列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要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实施“筑根基、查风险、重纠治、保质量”专项行动,明确12项工作任务和34项具体举措,排查影响调查数据质量风险隐患共计45个,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79项解决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对近160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2个区调查队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启动新一轮区队“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各调查专业领域严格落实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全力推动“6+N+X”业务管理制度体系落地见效,以强烈的风险忧患意识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营造良好氛围,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天津总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开展普法宣传,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以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10项普法宣传特色活动,开展“送法入企”“送法入户”“送法入社区”活动,积极引导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学法守法用法,营造统计法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以“六破六立”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统计法治监督“铁军”。
又踏层峰辟新天,更扬云帆立潮头。天津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党组各项要求,坚决扛起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