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统计局 陈梦娜
2023年是统计法颁布40周年。统计法承载着统计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决心,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的恒心和坚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
古人云:“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当前统计法治工作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统计规章日益完善,形成了以统计法为中心的比较完备的统计法律制度体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统计工作正坚定走在法治化道路上。
统计法指出,“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在字里行间中,统计法化身为统计数据的守卫者,时刻警示我们应该坚守统计法定职责,给予我们向统计违法行为说“不”的勇气。当遇到企业迟报、拒报统计报表的情况时,根据统计法,我们可以对违法者坚决给予处罚,甚至将其列入统计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保障数据源头质量。
统计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颁布到1996年修正、2009年修订,统计法不断完善,为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因为统计法的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法定职权,更全面实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更好地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