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 解中南
1983年,统计法颁布,那时我还是一年级的小学生。2013年,统计法颁布30周年,我已考入调查队,跟着领导和同事上街开展普法宣传。2018年,统计法颁布35周年,我被调入新设立的执法监督处,从事统计法治工作。2023年,统计法颁布40周年,在旁人眼中,我已经是一个资深的统计法治工作者了。
还记得第一次参加统计执法检查是在国家统计局双阳调查队任职期间,执法检查对象是一个养殖户。当时的我对统计执法检查还不熟悉,只是按照老同事的指示,做些记录工作。在随后几年的工作中,我的经验日益丰富。2018年长春队设置执法监督处(纪检监察室),我专门从事统计法治工作。
这期间,我体会到了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酸甜苦辣。
我记得每一年统计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上,媒体云集的盛景;记得涉企培训会上,企业代表纷纷拿出手机拍摄普法课件的认真;记得被处罚企业报表人员,面对责任追究时的忐忑;还记得长春队加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应用“我要执法”APP进行行政检查执法报备,全面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结出的丰硕成果。
随着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在基层得到更为全面的执行,统计法治工作欣欣向荣。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也感受到,统计法治工作还需要不断向纵深推进。
下一个10年,我坚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会得到更加全面落实,统计数据质量会得到更加有力维护。而我,也将会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战在统计法治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