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统计局 马旭玲
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法。2023年,正值统计法颁布40周年。回首与统计法一起走过的岁月,从相识、相知,再到相守,统计法一直在我心中。
初识
“作为统计人,我们要认真学习统计法,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到统计局报到上班的第一天,局长就将一本统计法交到了我的手中。这便是我与统计法的第一次相识。
作为一名统计新人,陌生的同事、陌生的工作环境和对统计工作的未知,让我感到有些无措。
相知
此后,我认真学习统计法。通过学习统计法,我了解到统计工作的目的与要求、程序与步骤、监督与检查机制、统计工作者的职责职权等。
2017年9月,我参加了由云南省统计局组织的培训,学习了更多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通过考试顺利取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成为一名统计执法人员。在持续的学习中,我进一步坚定了做好统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相守
统计法虽然只有短短的七章五十条,却有着巨大的力量。40年来,随着统计法的贯彻执行,统计工作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统计数据质量稳步提升。我更加意识到,只有学习了解使用好统计法,才能更加明晰自己的工作,才能进一步秉持法治准绳,维护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保证统计数据来源真实、取信于民。
从初相识到长相守。5年统计路上,统计法与我同行,伴我成长,时刻提醒我统计人的职责使命,引领我依法统计、守护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