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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统计法一路相随 2023年12月28日 中国信息报

  ■ 国家统计局山南调查队 郝岁民

  2005年11月,我从乡镇人民政府参加遴选考试进入统计系统工作,自此与统计法相识。此后,与统计法一路相随,我也积极宣传解释统计法,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解统计法。

  宣传统计法是统计人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我曾多次和同事们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统计法,向社会公众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展示统计展板,说明统计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说明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向调查对象宣讲统计法,让我更有工作底气。从事住户调查工作期间,每次发放住户记账本,我都会反复向辅助调查员和调查户强调记账本封面上标注的统计法第七条:“统计调查对象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向统计调查对象积极宣传统计法第九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向统计工作者讲解统计法,曾让我倍感压力。在西藏昌都市工作期间,局队举办统计法和业务培训,单位领导让我为各县统计局和企业参训人员培训讲解统计法,面对统计同仁,我既高兴又倍感压力。准备期间,我每天熟记统计法相关条款,查阅学习统计法培训相关视频资料,只为能够更加专业地宣讲好统计法。

  为脱贫攻坚领导同志宣讲统计法,使我深感荣幸。记得昌都市分管脱贫攻坚副市长要求昌都队派员为边坝、洛隆两县进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培训,按照队领导要求,我向参会领导同志详细讲解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概念、作用、计算方法等,并强调要严格遵守统计法,确保统计调查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脱贫攻坚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统计系统工作十八载,我深刻认识到,统计法对于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巨大作用。我坚信,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之路也必将越走越宽广。

  注:本版文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简称为“统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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