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统计局 王明宇
在我心中,统计法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行的道路。
初识
那是一个秋日的清晨,阳光透过窗户,照在文登区统计局的办公室里,我带着对统计工作的憧憬,开始了自己的统计生涯。科长热情欢迎我加入统计工作,并向我介绍了主要统计业务和统计法。科长告诉我:“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也是统计人员的行为准则,你要认真学习了解统计法的主要内容。”
刚参加工作的时候适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过程中我遇到个别普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的问题。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心里既忐忑又紧张,不知道如何才能顺利完成普查任务。这时,我认真学习了统计法。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统计法有关规定增强了我的信心。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那些普查对象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从理解到积极配合支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见证
随着我国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不断加强完善,统计基层基础不断夯实,统计监督体系也愈加健全完善。
工作多年,我亲历了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知晓度不断提高,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深化。在此期间,自己也先后经历了服务业、核算、综合等多个统计工作岗位。在不同岗位上,我对每一个数据、指标都格外用心,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坚持统计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展望
回首过去,我对统计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展望未来,我对统计法充满了期待和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将统计法的精神和要求贯穿于每一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我也将积极宣传统计法,让更多人认识、了解、遵守统计法。我相信,在统计法的指引和保障下,统计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为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