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霁
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以下简称“新设小微跟踪调查”)是反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成长经营情况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结合近年来新设小微跟踪调查工作实际,就如何提升数据质量谈几点思考。
根据基层反馈,当前新设小微跟踪调查主要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营业状态波动大。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营业状态频繁变动。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在工作地点变更以后,也未和工商部门报告,导致后续跟进时难以找到样本单位。二是财务制度不够规范。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认为此项调查与企业生产经营关联不明显,对指标趋势判断不够严谨。且多数被调查单位由于自身规模较小所以没有专职的财务人员,填写调查问卷时大多凭印象进行估算,缺少规范、统一的填报依据,数据精准度不高。三是填录人员流动频繁。一方面,由于小微企业具有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负责填报问卷的员工也容易因为企业人员流动而产生变化,从而可能出现指标理解不准、数据衔接不畅等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统计机构的分工调整或轮岗安排,负责新设小微跟踪调查的业务人员发生变化后,业务交接初期也容易出现调查询问不到位、填写说明不够准确等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努力提高新设小微跟踪调查源头数据质量。
一是加强跟踪监测,核准营业状态。核查专业人员要及时对正常营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进行基本信息的更新,如单位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移动电话等,确保信息准确。专业人员要密切跟踪企业的营业状况,对营业状况有变动的企业特别是由正常营业状态变为停业、歇业、关闭等非正常经营状态的样本企业,进行电话核实后再实地走访核实,核实清楚后在报表中进行更新,并做好记录。
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增强法律意识。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知识了解不多、对跟踪调查工作不够重视的情况,要利用企业回访、专题调研等契机,向调查对象宣传跟踪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促使其自觉配合支持调查工作。向调查对象宣讲统计法,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进一步增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优化服务,通过向新设小微跟踪调查样本单位宣传最新出台的税费、融资等优惠政策,辅助其计算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拉进与调查对象的距离,使调查对象更愿意支持与配合调查工作。
三是加强指导培训,提升数据质量。一方面是要定期组织集中业务培训,详细讲解新设小微跟踪调查制度、调查问卷中各项指标含义及填报依据,填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联网直报平台操作方式等,提高业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担当意识,提升样本单位的责任感与配合度。二是“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对于新承担新设小微跟踪调查工作的业务人员和企业报表人员,一对一进行培训,并通过网络进行实时指导,将问卷指标的统计口径及填报要求讲细讲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影响报表质量。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湘潭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