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提供数据显示,前三季度,长江经济带[1]区域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其中,上下游地区经济实现较快增长,中游地区经济增长平稳。
长江经济带区域经济增长5.6%。前三季度,长江经济带地区生产总值为424604亿元,占全国比重为46.8%;分三次产业看,长江经济带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5155亿元、165836亿元和233612亿元,占全国三次产业比重分别为44.6%、47.1%和46.8%。按可比价格核算,同比增长5.6%,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0.5%,拉动全国经济增长2.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同比增速分别为3.9%、5.2%和6.1%。
上游地区拉动全国经济增长0.6个百分点。上游地区生产总值为102725亿元,占长江经济带比重为24.2%,三次产业占上游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0.6%、36.0%和53.4%。按可比价格核算,上游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6%,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2.3%,拉动全国经济增长0.6个百分点。
中游地区拉动全国经济增长0.5个百分点。中游地区生产总值为100845亿元,占长江经济带比重为23.8%,三次产业占中游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7.8%、40.1%和52.1%。按可比价格核算,中游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7%,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0.1%,拉动全国经济增长0.5个百分点。
下游地区拉动全国经济增长1.5个百分点。下游地区生产总值为221034亿元,占长江经济带比重为52.1%,三次产业占下游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9%、40.0%和57.1%。按可比价格核算,下游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0%,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8.1%,拉动全国经济增长1.5个百分点。 王君
注:[1]长江经济带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共11个省(市)。其中,上游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四省市,中游地区包括江西、湖北、湖南三省,下游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