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丽琳
七夕的前一天,我领到了念念已久的统计行政执法证,心里高兴得像开了花儿一样。看着黑色封皮上庄严的国徽和“行政执法证”几个字,我回想起了和统计法的三次“牵手”。
我和统计法的首次“牵手”是在2008年。当时我负责工业生产者价格报表,每月28日前要向总队上报数据及报表说明。记得有一个月,有家企业到了27号还没上报报表,始终联系不上统计人员。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赶紧向科室负责人汇报。最后,队里安排执法人员印制了催报通知单送达企业。28日,企业终于上报了报表。关键时刻,一张催报通知单显示了“威力”,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2020年,我和统计法再次“牵手”。那年,是河南粮食畜牧业统计调查数据归口管理的第一年,我刚刚调到农业农村调查科。其中有个县,畜牧业调查上报数据质量不高,对市队查询也草草应付。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于是我们对这个县进行“点对点”法治宣讲。后来这个县上报的数据,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2022年,我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和统计法再次“牵手”。已过不惑之年的我,重新开启了“学生模式”。每天干完工作,拿出备考资料,一点点“啃”,一点点消化。晚上,打开“考试宝”刷几遍题再休息。每次参加总队和市队组织的模拟测试后,对做错的题进行“回头看”。之前,我对统计法规只是零零碎碎的一知半解,经过半年多的备考,特别是总队培训和考前串讲,我对统计法规的理解和掌握逐渐系统和全面。今年上半年,我顺利通过了考试。
打开执法证,端详着里面镶嵌着的闪亮亮的国徽和严肃的证件照,感到这回我和统计法牢牢地“牵手”了,我们将携手踏上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