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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抽样调查?(中) 2023年06月12日 中国信息报

  ■ 周巍 韦革

  二、主要作用

  抽样调查方法起源于十九世纪的欧洲,在二十世纪中期逐步形成了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抽样调查在社会经济生活和科学研究中都有着广泛应用,也是各国政府统计部门经常采用的一种调查方式。其作用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研究社会经济现象和统计科研的有力工具。对于不易或不能进行全面调查的总体或事物,从总体中抽取部分样本,依据概率对总体总量或均值做出可靠估计;对于一些具有一定破坏程度的试验或产品检验,抽样调查是得到总体参数必须采用的方法。

  例如,我国市场监管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的检查就是典型的抽样调查,也可以叫做抽样检验。监管部门对某乳品企业生产的一批盒装鲜奶产品,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抽取一部分鲜奶产品样本(样本的数量必须满足预设的抽样估计精度)。抽选出样本后,用特定仪器和方法对鲜奶产品样本中的脂肪、蛋白质、总固体、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进行检验,从样本中得到的各指标的平均水平就代表了该批次整体水平的估计值。如果估计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就说明整个该批次的鲜奶产品检验合格,可以进入市场销售。

  二是取得调查对象第一手资料,及时、准确地反映社会经济变化的有效方法。国内外通常采用由政府主导的周期性普查方式,取得一定时点或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信息和结构性基准数据,同时用来构建满足抽样设计的抽样框。在普查的间隔年份,常规统计工作主要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对调查对象第一手信息的收集,在有质量保证的前提下,对总体的情况做出精确推断。

  三是进行普查、常规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评估的必要手段。通常在普查的数据采集结束后要进行事后质量抽查,据此对普查数据质量(漏报、多报情况等)做出评价。在常规统计调查活动中,也可以采用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方法,再次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对统计调查的数据质量进行评价。

  (摘自《领导干部统计知识问答》(第二版),中国统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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