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昱彤
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系列重要部署。“十一五”规划纲要在国家层面首次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概念,“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围绕标准化、均等化、法制化,加快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纲要将“健全国家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单独列为一章,提出要“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着力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科学反映我国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和发展进程,离不开对相关指标的统计监测分析。国家统计局积极开展公共服务统计监测,扎实做好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监测、公共服务指标体系构建、公共服务指数测算和分析研究等工作,有效发挥统计监测评价作用,为推动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贡献统计力量。
稳步推进 夯实基础
怎样反映我国健全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的成效?怎样衡量我国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答案离不开公共服务统计监测工作。国家统计局扎实推进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工作,开展了指标体系研制、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方案等一系列工作,为科学制定公共服务政策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从2013年开始,国家统计局持续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工作,研制完善监测方案和指标体系,不断丰富统计监测内容,收集、审校、分析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统计数据,撰写年度统计监测报告,每年编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统计概览》,为党中央、国务院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十二五”时期,国务院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家统计局研究制定《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统计监测工作方案》;“十三五”时期,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国家统计局修订并印发《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方案》,研究形成“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国家统计局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工作为全面反映我国“十二五”“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发展情况提供了科学的数据支撑,也为“十四五”期间顺应时代发展需求,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监测方案和指标体系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与时俱进 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完善,基本民生底线不断筑牢兜实,基本公平服务供给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新的发展变化也为国家统计局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21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21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首次将覆盖面更广、服务内容更丰富、需求层次更高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与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同步纳入规划,同时还提出了“健全统计调查体系,定期分领域开展公共服务发展情况监测评估”“积极做好本规划实施年度监测”等统计工作要求。
国家统计局迅速采取行动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系统完善公共服务统计监测工作、研究修订公共服务统计监测方案,结合《“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等相关政策文件,扩大监测范围、充实监测内容、丰富监测指标,对《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方案》进行了较大修订完善。
2022年7月,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公共服务统计监测方案》,内容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以及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领域,包括45张报表、463项指标。
同时,国家统计局积极研究构建公共服务指标体系,对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和实现程度进行实证分析,从更丰富的视角综合反映公共服务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进程。
步履不停 再上台阶
托育、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问题,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息息相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战略部署。国家统计局将健全公共服务统计监测体系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重点统计工作任务来抓。
当前,为适应新时期公共服务发展要求,在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公共服务统计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各领域统计监测分析不断加强。未来,国家统计局将继续在健全完善公共服务指标体系、构建公共服务指数、扎实开展统计监测分析和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统计调研等方面不懈努力,着力提升公共服务统计监测能力水平,为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