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督察组分别进驻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和包头市九原区开展统计督察试点工作。
督察组与统计督察试点地区党委、政府召开见面会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通报了此次统计督察试点主要目的、内容、方式和工作要求。清水河县、九原区党委主要领导主持见面会,并作汇报发言。
督察组指出,此次统计督察试点工作,通过对进驻地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以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建立全区统计督察制度和开展统计督察工作积累经验和奠定基础。
督察组全体成员,清水河县、九原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高俊峰 王艳伟